通常来说,只要是身体健康的已婚女性都是可以服用避孕药来进行避孕的,但是出于以下十种情况的女性避孕时不宜使用口服避孕药。
1.患有心脏病或心功能不良的人不能使用。
2.有高血压的妇女不宜使用。少数妇女用药后会使血压升高。
3.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妇女,在没有治愈前,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药。
4.乳房良性肿瘤、子宫肌瘤以及各种恶性肿瘤患者不宜使用,以免对肿瘤产生不良影响。
5.患慢性头痛特别是偏头痛和血管性头痛的妇女不宜使用,否则会加重症状。
6.过去月经过少者,最好不用。长期使用避孕药可使子宫内膜呈萎缩状态,更会减少月经量。
7.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。
8.过去或现在患有血管栓塞性疾病(如脑血栓、心肌梗塞、脉管炎等)者不能使用。避孕药中的雌 激素,可能会增加血液的凝固性,会加重心血管疾病的病情。
9.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宜使用。
10.有急、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不宜服用。
温州东方妇产医院不孕不育专家提醒:女性在避孕采用口服避孕药之前一定要进行检查,以免引 起不必要的麻烦。